他坚守初心,默默耕耘,在法学院多年工作中勇于担当、冲锋在前,以激情对待工作,用真诚教导学生,潜心育人。他就是法学院法学系教师王硕。

爱岗敬业 恪尽职守
作为法学系主任,他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对待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推进专业建设水平的内涵式提升。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天津市重点学科评估、招生宣传及人才引进等方面,他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他还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做好传帮带工作,为学院培养新一代教学力量。
严谨为学 言传身教
自踏上讲台以来,严谨为学、言传身教是他一贯奉行的工作作风。在课堂上,王老师始终坚持“以本为本”的教育理念,高度注重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他注重价值引领,善于运用新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结合生活实际讲解课程内容,精心设计问题与学生互动;严格落实日常过程性考核,提升学生自我评价、自我学习、自我发展的能力。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他先后多次指导校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在第五届全国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获劳方代表队二等奖、资方代表队三等奖,本人也荣获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
静水流深 积微致著
作为天津商业大学“企业法律实务”教学团队负责人、天津市级“商业法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骨干教师、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应用创新团队”成员,王硕老师积极在教学科研岗位上默默奉献。他曾获天津商业大学优秀教师、天津商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天津商业大学“五比双创”示范岗先进个人、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法院之星”等多项荣誉称号。此外,他先后主持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天津市社科联主题调研项目等科研课题。发表科研、教学论文多篇,并出版专著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