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位退休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批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3号),我校应于2024-2025学年度春季学期及2025-2026学年度秋季学期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学院,欢迎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积极报名。现就招募支援新疆和田学院“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教师(以下简称“银龄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年龄在70(含)岁以下,已办理完退休手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同时符合受援高校相关要求。
二、岗位职责
1.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以短期授课、学术讲座(报告)为辅。引入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指导本学科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受援高校教师。
2.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工作期间应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一年一签。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等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
3.短期和线上银龄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示范引领”的原则,根据受援高校需求,认真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三、实施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教学部)审核、学校推荐、受援高校遴选、组织援派、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 个人申报。填报《天津商业大学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退休前所在学院(教学部)。
2. 学院审核。学院(教学部)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人事处。
3. 学校推荐。学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后,将报名人员信息报受援高校。
4. 受援高校遴选。受援高校根据报名人员信息开展遴选工作。
5. 组织援派。受援高校将拟聘银龄教师名单返回我校,我校组织开展拟聘银龄教师体检。
6. 签订协议。受援高校与我校、银龄教师签订协议。
7. 上岗任教。按约定支援时间到校开展工作。
四、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支援期间,人事关系及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额外享受教育部、受援高校(新疆和田学院)的待遇保障。
以下待遇保障由教育部提供:
长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按月发放。
以下待遇保障由新疆和田学院提供:
1.为长期银龄教师提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2万元/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1.5万元/年的补助;短期银龄教师参照长期银龄教师补助,按照服务时间等比例核算。
2.学校免费提供拎包入住的公寓一套,供教师本人使用至聘期结束或协议终止,采暖、水、电、网络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
3.学校为银龄教师每学期报销1次往返派出地交通费。
4.学校每年组织银龄教师开展1次常规项目体检,免费为银龄教师本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银龄教师以新疆和田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教学和科学研究中取得岗位职责之外高质量成果可根据学校相关奖励办法按年度进行核定并发放奖励。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教学部)根据新疆和田学院专业需求,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天津商业大学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人事处。
附件:
1.《新疆和田学院银龄教师需求统计表》
2.《天津商业大学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