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因公、因私离津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审批权限及报备要求
处级干部离津请销假按照《天津商业大学关于进一步严格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执行。
其他教职工离津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报备后方可出行。
三、离津请销假报备程序
教职工离津须通过OA流程“教职工离津请假单”进行申请、审批和报备。
教职工返津后,须及时报告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履行销假手续。
四、有关要求
加强管理监督。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要求,对违反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津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